2015年8月5日下午,区政协召开普陀区科技创新政策协商会。会议主要围绕区委、区民政府拟制的关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和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两份文件,征求政协委员意见。区政协主席钱城乡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罗勇伟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区委政策研究室、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区发改委、科委、财政局、人社局等职能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并听取委员意见。
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围绕在本区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四新”产业,提升区域科创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协商建言。
汪东律师就两份政策文件中关于政府引导基金设立事宜提出了修改意见,强调政府引导基金所设母基金要向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VC)等倾向于投资早期项目的基金倾斜,而不要与倾向于投资中后期的私募基金(PE)争利;汪律师还就实施意见中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的奖励提出了修改意见,认为对两者奖励不能完全一致,应有所区分。上述专业意见受到了区委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