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出资购房后,如果父母出于某种原因需要转让房产,或者是想用孩子名下的房产抵押贷款等,将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因为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房之后,该未成年子女将会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如果不能证明是确实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有关部门将会不予办理。
其次,在
因为该房产产生纠纷时,作为房产所有人的未成年子女将会受到牵连。相关的物业费用等虽然都是父母所交,但实际上一旦发生诉讼纠纷,对方会首先起诉作为房主
的未成年子女,这无疑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权益的维护。父母虽然可以作为财产监护和管理者出现,但在解决问题时也容易产生纠纷隐患。
另
外,夫妻离婚时,往往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上出现法律纠纷。由于房屋产权证上的所有人是孩子,而实际上出资买房的人是其父母。从法律上讲,该房屋
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当父母离婚时,夫妻任何一方都无法分得该房屋。但是,从抚养权的角度来看,谁取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谁就可以事实上使用或者拥
有该房屋。所以,孩子拥有房产,将会造成夫妻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难以达成协议的困境。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本无可厚非。然而,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我国法律设立了诸多限制。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并不是可以随便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此建议准备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的父母们一定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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